近日,侯城法庭审结了一起纠葛了三年的离婚纠纷,通过承办法官竭尽全力的调解,最终二人破镜重圆。承办法官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娴熟的审判技巧,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原告杨某与被告陈某于1994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可,生有一儿一女。原告杨某曾于2010年、2012年提起离婚诉讼,并在今年又一次起诉要求离婚。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发挥一贯的亲和力,以唠家常的方式和杨某进行沟通,当得知其起诉离婚的主要原因是陈某经常喝酒误事后,承办法官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瓦解了杨某的对立情绪,深入了解到原、被告家境较好,一儿一女均为成绩优异的好学生。交谈中承办法官敏锐发现杨某在谈到其子女时有掩不住的自豪感,这让承办法官找到了调解的方向,在建立了信任的基础上,真正设身处地的替杨某分析,若二人离婚将对其即将参加升学考试的子女产生怎样无法估量的伤害和影响。同时,运用调解联动机制,与双方的好友联系,帮助参与调解,进一步使二人感到这样一个让人羡慕的家庭若是破碎,十分令人惋惜。最终,在承办法官坚持不懈的劝导下,陈某诚恳表示要痛下决心,坚决改正自己的错误。杨某也解开心结,原谅了陈某的过错,与陈某重归于好。
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学会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与当事人及时互动,只有法官真正走进当事人的内心,当事人才愿意将自己的纠纷与矛盾交给法官处理,更容易接受法官为解决纠纷提出的方案。同时,法官只有心里装着老百姓,娴熟灵活的运用审判技巧,才能及时化解矛盾,给纷争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