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欠条、收条,在现实生活中使用是非常广泛的。不过,因为各种不规范的做法,借条、欠条、收条经常会惹来麻烦,甚至惹来官司。所以我们写“条子”要谨慎,还要注意用规范的格式和规范的语言,避免落入他人的陷阱,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2011年3月,刘某因急需用钱,向王某借2万元应急,约定三个月就还。王某是个豪爽的人,就一口答应下来。刘某拿到2万时,给王某打了一张借条,3个月不到,刘某就还了借款,并支付王某相应的利息。刘某要求把借条拿出来撕毁。但当时王某的钱包丢了,那些借条也一起丢了。刘某就要求王某写了一张收条给刘某,上面写明“收到刘某2万元”。王某以为借贷关系就这样的结束了,但过了很久,刘某竟拿着收条要王某还钱,王某十分恼怒,半月后王某收到了法院传票。后经我院审理认为,收条并非借条,不是债权债务的凭证,即便王某签名的收条,只能证明王某收到了刘某2万元,也不能证明这笔钱就是王某所欠额债务。最后,法院驳回了刘某的起诉。
借条与收条,一字之差,但法律效力却大不相同。借条是一份简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依照约定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或物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即收条并非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必然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