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太谷县委、太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谷撤县设区工作实施方案》(太发〔2020〕3号)的通知,现就我院废止和启用印章公告如下:
2020年5月19日废止旧院章“太谷县人民法院”、启用新院章“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9日